(六)依法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推进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水事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节水、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等工作;强化依法管水,严厉打击以河道违章设障、破坏水利工程设施、拒不办理取水许可证、拒缴水资源费等为重点的水事违法活动;依法处理水事纠纷,防范水事群体事件和突发性事件。
(七)完善水价改革配套政策。按照《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业水费征收管理的通知》(信政文〔2004〕61号)和市物价局、水利局《关于加强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信价费字〔1997〕54号)的要求,规范农业水费计费管理,及时上缴水费。
(八)完成或超额完成省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完善田间林网,对设有堤防的干渠及河道必须进行绿化;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不发生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和森林安全事故。
四、评比办法
“信阳精神杯”竞赛评比,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集中评比相结合的办法,突出自力更生和当年县(区)自办工程、效益工程。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信阳精神杯”竞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杯赛办”)组织对各县区的考核和评比。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办法。
(一)平时考核。内容包括:冬春修行动情况,主要考核组织领导、工程规模和数量、工程标准和质量等;重点工程,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全面实行“三制”;工程管理服务体系情况,重点是县乡水利机构改革成效,服务体系建设及服务功能的发挥,各类工程完好率;水利渔业执法体系建设,水资源统一管理及按照水利基金筹集政策依法收费情况;工程效益发挥情况;水利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等。日常考核及各类工程的验收结果,均作为“信阳精神杯”竞赛的平时考核成绩。
(二)年终集中评比。每年12月底或下年初,由市“杯赛办”组织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逐县(区)进行现场检查。通过看工程、看录相、听汇报,查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案落实情况、自办工程数量、投资数额、出台政策措施、水资源统一管理、水利建设基金建立及收缴使用、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及资金回收使用、水费征收情况等方面的资料,对各县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三)量化指标。主要包括:当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新增有效灌溉面积、新增旱涝保收田面积、新增除涝面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坡改梯面积、新增节水灌溉面积、解决农村安全饮水人数、新增蓄水工程数量、新打配机井数量、水利工程完成量及工程完好率、地方财政投入、群众投资和社会筹资、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情况、造林面积、农业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粮食产量增长等指标。量化指标如有虚假将相应扣分,虚假度超过10%的,取消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