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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昌州政发[2007]194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经州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各县市、州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应急管理工作规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区总体应急预案》)及《昌吉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州总体应急预案》),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继续深化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
  (一)充分认识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应急管理,是各级政府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关系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县市、各部门一定要从战略的高度,从长治久安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应急管理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认清我州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近几年来,在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州应急管理工作开局良好,发展健康,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些县市和部门对应急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思路不清,工作措施不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不完善,尤其是社区、乡村、医院、学校等基层、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建设普遍薄弱;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尚不健全;预测预警体系和信息报告发布机制还不完善;应急资源准备不足,先期处置能力较低;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工作滞后,还没有在全社会形成重视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加上近几年我州自然灾害频发,事故灾难隐患较多,传染性疾病传播流行危险加大,引发群体性事件诱因复杂,应急管理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各县市、各部门一定要认清我州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高度重视存在的这些困难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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