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全省消防工作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全省消防工作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2008〕1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06〕15号文件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豫政〔2006〕52号),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广泛进行消防宣传教育,积极改善公共消防设施、加强消防装备建设,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有效提升了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2007年,全省共发生火灾3558起、死13人、伤11人、直接财产损失2032.7万元,与上年相比,四项指数分别下降45.3%、64.8%、68.5%和10.1%,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消防责任体系更趋完善,社会化工作格局初步形成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省委书记徐光春、省长李成玉、常务副省长李克、副省长秦玉海等领导同志多次对消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并亲自安排部署和参加重大消防活动。省政府继续将消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修订了《河南省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豫政办〔2007〕35号),与各省辖市政府、有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组织力量到各地进行专项督查。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河南”建设重要内容,与平安建设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考核。郑州市积极探索“六位一体抓消防、三防四制保安全”的社会化消防工作新机制,全力构建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安阳、平顶山等市制定了《2007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细则和奖惩办法》,对各级、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定性定量。洛阳、平顶山、新乡、焦作市建立了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商丘、鹤壁、三门峡等市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务督察内容。同时,各地深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在社会单位大力开展以会查改火灾隐患、会处置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和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三会一标”工作。全省已有14581个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了“三会一标”工作任务,普及率达到了66.3%,有力推动了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在我省已初步形成并逐步完善。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