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发展改革委、扶贫办负责落实。
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31.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由省文化厅和各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2.加快省广播电视发射塔、中国文字博物馆、开封古城墙保护等重大文化项目建设。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厅、广电局、开封市政府、安阳市政府负责落实。
33.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事业。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和“五个一工程”,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文艺精品。
由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社科院等单位负责落实。
34.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积极推动嵩山历史建筑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由省文化厅、郑州市政府和各相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5.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搞好城镇数字电影广场建设和农村电影放映。由省文化厅、广电局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6.积极迎战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由省体育局、残联负责落实。
37.大力发展传媒出版、文化旅游、武术健身、杂技表演、工艺美术和文博会展等优势产业,积极发展网络服务、信息咨询、动漫游戏、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培育一批文化龙头企业和知名文化品牌,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和特色文化产业园区。
由省文化厅、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局、广电局、体育局负责落实。
38.推动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相结合,加快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数字化改造,积极发展移动电视、手机传媒、网络出版等新媒体。
由省广电局、信息产业厅、新闻出版局负责落实。
39.促进文化与旅游相融合,大力发展文化旅游配套关联产业。
由省文化厅、旅游局负责落实。
40.建立健全文化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完善现代文化市场营销体系。积极引导和扩大文化消费,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搞好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加强文化交流与合作。
由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局、工商局、商务厅负责落实。
41.办好第十届亚洲艺术节、第十八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和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
由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和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42.加快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实现由办文化为主向管文化为主转变。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继续推进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单位内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动一般艺术院团、出版单位转企改制,妥善解决资产管理、人员安置等问题。完善对重点文艺院团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扶持方式。
由省文化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河南出版集团负责落实。
43.创新大型文化设施管理理念和经营机制,盘活文化资源。放开发展社会文化产业,鼓励引导非公有资本进入文艺表演、文化旅游和书报刊音像制品分销等文化产业领域。
由省文化厅、新闻出版局负责落实。
44.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