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发展改革委、交通厅、郑州铁路局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1.加快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开辟国际货运和国内客运航线。
由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管理有限公司、省发展改革委和郑州市政府负责落实。
22.加快推进能源基地建设。扎实推进豫北、豫南和陇海沿线火电集群建设,争取新投产装机400万千瓦,开工建设500千伏电网项目15个。继续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和大中型矿井建设,新增煤炭产能480万吨。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形成产能3亿立方米以上。不断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发展生物质、风力、太阳能发电。推进天然气、煤层气、成品油等管线建设,配合搞好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建设及下游市场开发利用。
由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煤炭工业局负责落实。
23.正确处理新区建设与老城改造的关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内涵式发展,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高城镇化率。
由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4.深入推进郑汴一体化,开展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促进电信、金融同城和旅游、文化、广电等资源整合共享。加快郑汴产业带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村庄整合并迁,有序展开产业布局。
由省发展改革委、建设厅、国土资源厅、郑州市政府、开封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25.积极推动城市群核心区建设,加快完善郑州、洛阳等城市新区功能,促进郑洛、郑新、郑许呼应发展。
由省发展改革委和有关省辖市政府等负责落实。
26.推进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坚持政府引导、统一规划、市场运作、群众自愿的原则,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区建设和“城中村”改造,争取2010年全面完成都市村庄改造任务。加快老城区“退二进三”步伐,把老城区改造与特色街区建设、服务业发展结合起来,优化城区产业结构。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城市燃气输配网络,加快县城、重点镇供排水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支持建设城乡统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抓好市容环境、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建设宜居城市。
由省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和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7.完善区域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经济布局,认真做好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等规划编制工作。
由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负责落实。
28.继续支持黄淮四市等地发展。落实好扶持政策,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黄淮四市加快现代农业基地和以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为主的加工基地建设。继续在生产力布局、重大项目安排等方面支持豫北、豫西豫西南地区加快发展。支持资源型城市发展接续产业。
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和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29.进一步壮大县域经济。继续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统筹城乡、提升区域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创新激励机制,完善考评体系,落实奖励措施。加强分类指导,促进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转型。支持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的54个县加快发展。由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负责落实。
30.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投入,创新机制。继续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产业化扶贫和搬迁扶贫等,完成1000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建设任务,实现100万农村人口脱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