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忻州市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先进集体、模范企业和先进个人的表彰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00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强化环境保护措施,环保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为了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工程,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污染物减排任务,我市从2007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百天的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在此次行动中,各县、市、区政府对省、市提出的要求贯彻执行坚决,企业积极配合,全体工作人员动真、碰硬,执法文明严格,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预定任务,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总结经验,进一步调动全市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推动我市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1家先进单位,10家模范企业,62个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再立新功。各有关单位和干部职工要学习先进,努力工作,为我市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2007年百日攻坚行动先进集体、模范企业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O八年一月十八日
百日攻坚行动先进集体、模范企业、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21个)
忻州市监察局
忻州市环保局
忻州市公安局
忻州市工商局
忻州供电分公司
忻州市交警支队
忻府区环保局
原平市环保局
定襄县环保局
定襄县供电支公司
五台县环保局
繁峙县环保局
繁峙县供电支公司
宁武县环保局
宁武县阳方口镇政府
神池县环保局
五寨县环保局
岢岚县供电支公司
静乐县环保局
静乐县公安局
偏关县环保局
二、模范企业:( 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