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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省市直单位对口支援少数民族乡村的实施意见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中省市直单位对口支援少数民族乡村的实施意见
(黑市政字〔2007〕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民族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中共黑河市委、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黑市发〔2006〕26号)关于“各地、各部门要开展好与少数民族贫困村的对口支援工作”的要求,现就中、省、市直有关单位对口支援少数民族乡村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对口支援少数民族乡村的重要意义。实现全市经济加快发展,社会全面进步,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是现阶段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是全面建设小康黑河、和谐黑河的重点和难点。近年来,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滞后,部分少数民族群众生活还比较困难。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富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迅速发展,就不可能有全市的加快发展;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市的小康。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进步,不仅是广大少数民族干部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要求,也是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根本利益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切实帮助民族乡村加快经济发展。发展经济既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同时也是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各帮扶单位要坚持把引导和组织民族乡村发展经济、促进农民增收作为帮扶的首要工作,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围绕发展优势农业、市场农业、项目农业、生态农业,抓好现代农业产业带建设,大力推进主辅换位、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备春耕生产等重点工作。同时,各帮扶单位要从各民族乡村的特点和实际出发,帮助民族乡村找准经济发展路子,搞好经济结构调整,帮助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依托民族风情发展民族旅游业、发挥传统优势发展特色养殖业、从山区半山区发展林产经济等方面给予扶持,促进民族乡村经济加快发展和农民快速增收。

  三、积极帮助民族乡村加强基础建设和发展社会事业。加强基础建设和发展社会事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民实实在在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各帮扶单位要重点帮助试点乡村推进五项工程,办好三件实事。五项工程是:道路畅通工程、饮水安全工程、便利就医工程、提升教育工程和康居家园工程。三件实事是:一是搞好村容村貌治理,主要是“三清”(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三化”(美化、绿化、净化);二是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三是帮助建立农村文化活动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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