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07年度市直纳税大户和组织收入先进集体的决定
(黑市政字〔2008〕1号)
中、省、市直各单位:
2007年,全市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省十次党代会和市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努力克服不利因素,求真务实,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财税部门积极深化改革、依法理财治税,广大纳税人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涌现出一批纳税大户和组织收入先进集体,为全面完成财税工作任务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不断开创财税工作新局面,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对2007年依法纳税的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黑河分公司等20个纳税大户和黑河市国税局直属分局等8个组织收入先进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希望各部门和广大纳税人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推进小康黑河、和谐黑河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市直2007年纳税大户名单
2.市直2007年组织收入先进集体名单
二○○八年一月七日
附件1:
市直2007年纳税大户名单
单 位 奖励金额
1.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黑河分公司 3万元
2.黑河市宋集屯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3万元
3.多宝山铜矿 3万元
4.黑河弘利贸易有限公司 3万元
5.黑河市中免免税店有限责任公司 3万元
6.黑河市澳神经贸有限公司 2万元
7.黑龙江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黑河分公司 2万元
8.黑河西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万元
9.黑宝山煤矿 2万元
10.黑河市热电厂 2万元
11.同工煤矿 1万元
12.华凌经贸有限公司 1万元
13.黑河利宏贸易有限公司 1万元
14.一五一煤矿 1万元
15.黑河电业局 1万元
16.益阳公司 1万元
17.富宏煤矿 1万元
18.盛泰硅业 1万元
19.魁星啤酒厂 1万元
20.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