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

  三、理顺机构,壮大红十会会员队伍

  目前,我市红十字会组织还不健全,会员数量较少,难以适应红十字会开展工作的需要。各级政府要积极发展会员队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关于“县级以上按行政区域建立地方各级红十字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完善红十字会机构管理体制。县级要设立组织,完善制度。抓紧落实县(市)区红十字会机构独立设置工作,由卫生局代管改为政府领导联系,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县(市)区红十字会可配备3至5名专职人员。有条件的乡镇、村屯(街道、社区)也要建立红十字会组织或有人负责红十字会工作。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要成立红十字会组织,各中、小学校要建立红十字青少年组织,完善制度,吸收会员。要壮大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各级红十字会和红十字青少年组织要把那些热爱红十字事业的人发展成红十字志愿者,从组织上保证红十字事业的健康发展。要加强红十字会的制度建设,规范红十字会的工作,广泛开展红十字会会员的有关知识培训,提高素质,不断适应红十字会工作的需要。

  四、加强领导,保障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政府对红十字会给予支持和资助,保障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红十字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有关的活动。”各级政府要把红十字会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要经常研究和检查指导红十字会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教育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学校红十字会工作的意见》(红事字〔2004〕88号)精神,将红十字青少年活动作为学校德育教育的一项内容切实抓好。卫生部门要协助红十字会开展好救护知识的技能培训和医疗机构冠名红十字(会)工作。民政部门要协助红十字会做好救灾救助工作。教育、卫生、安全、公安、民政、国土资源、交通、建设、铁路、民航、旅游、电业、林业、商务以及危险行业都要按照国家十五部委《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红医字〔2001〕44号)要求,把普及现场救护知识技能培训作为从业人员的必修课程进行安排部署,通过接受红十字会的救护培训,掌握现场急救的基本技能,减少事故、意外伤害造成的伤亡和损失。其他行业人群也要积极配合红十字会普及现场急救知识,逐步将《红十字会急救会员证》作为特殊危险从业人员上岗的必备证件之一。要加大经费投入。红十字会开展活动的各项业务经费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各地财力情况,适当拨专款资助红十字会人道主义救助工作以及开展民间外交活动。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为红十字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设施及活动场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各级红十字会兴办与其宗旨相符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社区服务项目,创办经济实体,按有关规定给予扶持。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