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政府工作“限权提效”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现就推进政府工作“限权提效”提出以下意见。
一、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本着能减则减、能放则放的原则,制定出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定,实施新 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确保2007年行政审批事项比上一轮精简1/10;对暂时不能精简的要降低审批等级、减少审批环节。(责任部门:市编办)
二、改革行政审批流程。科学论证审批流程,推行“统一受理、分头审批、限时完成、集中回复”的并联审批办法,将现有行政审批程序减少1/2;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全面实施《牡丹江市项目建设“四审联动”工作机制》(牡政办发〔2007〕16号),实行规划审批会、土地审批会、环保会和“四审联动”工作委员会会议合并召开的办法,提高审批效率。(责任部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投资服务与市民办证办照中心)
三、缩减行政审批时限。减少限办项目,增加即办项目,对办理条件和程序简单的项目实行即到即办;对无需集体会审或现场踏勘、组织听证的项目,压缩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借鉴网上审批、“一表受理”、“多证合一”等经验做法,压缩或取消前置审批条件,确保审批时限压缩2/3。(责任部门: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投资服务与市民办证办照中心)
四、强化服务中心功能。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部进入投资服务中心,做到应进必进和“两集中、两到位”;实行窗口“大小印”管理办法,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市级审批部门由原来加盖行政公章一律改为行政审批专用章,并且只限于在投资服务中心窗口使用。对窗口首席代表充分授权,使“收发型”窗口成为“审批型”、“服务型”窗口。(责任部门:市监察局、市编办、市投资服务与市民办证办照中心)
五、公示项目审批进度。在各主要新闻媒体、党政办公中心、政府办公网分别设立重点项目审批进度公示栏,通过绿色、黄色、红色三个级别,反映各部门重点项目审批的工作进展状态,针对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奖惩。(责任部门: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市投资服务与市民办证办照中心)
六、推行超时默认制。对因部门办事推诿、效率低下、不全面履行“七项”制度和审批职能,超过规定审批时限的,视为部门许可。同时对超时审批的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从重处罚,促进各部门提速增效。(责任部门:市监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