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创造就业岗位和鼓励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

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创造就业岗位和鼓励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
(黑市政字〔2008〕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就业促进法》,促进就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创造就业岗位和鼓励自主创业工作(以下简称“两创”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两创”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创造就业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工作,是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就业促进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把开展“两创”工作、解决好零就业家庭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问题作为当前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把思想统一到市政府关于“两创”工作的部署上来,对“两创”工作高度重视,切实摆在重要位置,推动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为开展好“两创”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好“两创”工作意见的落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开展“两创”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服务、督查和综合工作。各地也要强化对“两创”工作的组织领导,抓紧制定“两创”工作方案,做到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措施,扎实推进,确保“两创”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季度把“两创”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统计报表报送市劳动就业局,联系电话:8272069,联系人:常德军。
  (三)明确工作责任。全市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明确开展“两创”工作的责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真正把我市“两创”工作落到实处。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牵头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保证“两创”工作有效开展;发改委、经委、农委、商务等部门,要在项目建设、发展工业、转移劳动力及开拓境外劳务市场等方面,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进就业工作的落实;劳动、建设、规划和城市执法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合力抓好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财政部门要切实调整支出结构,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补贴资金足额到位;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工商部门要免费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办理登记手续;人民银行要指导、督促各商业银行及时开办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科技部门要积极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项目;非国有经济发展部门要积极为中小企业、自主创业人员搞好服务,为其发展和创业创造便利条件。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