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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人民政府稳定物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建立市场供应保障机制。农委、粮食、畜牧等部门切实保障农产品、粮食、肉类和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强化成品粮储备。商务、发改委等部门加强货源组织,加强运输调配,搞好产运销衔接,完善储备体系,保障市场供应。物价、工商、税务、交通、商务、供销、铁路、技术监督等部门调查研究运输和流通过程的各项费用情况,拟定减免运输和经营等环节相关税费的优惠政策,建立外进商品绿色通道,降低外进商品运输成本。物价、商务部门对肉类、粮食、蔬菜等主要副食品库存和供应情况开展调研,掌握供应渠道、储备和市场供应份额情况。物价部门要和各相关部门建立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物价的协调机制,做好动态监测和分析,增加商品储备,保证春节及国家和省“两会”期间市场供应。
  (四)加强市场和价格监督检查。物价、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强对粮食、食用油、肉类、蛋禽及以上述产品作为原料的食品制品价格和质量的检查。各部门严格价格执法,重点查处经营者之间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商品,造成不明真相群众排队抢购的行为,防止乱涨价推波助澜,引发群众心理恐慌。对散布虚假涨价言论、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者要立案调查,从严查处,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物价、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开展化肥价格、涉农收费等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各种坑农、害农、损农等行为,确保备春耕生产顺利进行。
  (五)建立和完善价格预警预报机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黑河市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工作预案》的要求制定相关的价格应急预案及工作协调机制,对市场和价格变化情况密切监控,并及时相互通报情况。一旦发生群众排队集中购买情况,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及时向社会说明情况,消除恐慌心理,安定人心。物价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力度,增加监测和报告的频度,发现问题早报告、早解决。要把市场价格监测责任落实到人,价格监测预警值班电话和价格举报电话要24小时开通。要加强市场跟踪调查,注意报告市场运行中苗头性、趋势性的问题。对一些热点商品、敏感地区,要做重点分析,及时反映有关情况。
  (六)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引导。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客观、准确地报道副食品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扶持副食品生产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和妥善安排低收入居民及在校大中专贫困学生生活等各项措施。要对捏造和散布虚假信息、哄抬物价、串通价格等违法行为的典型进行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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