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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关于推进政务环境建设创建标准化规范化服务窗口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政务公开标准化
  1、工作台面有窗口审批(服务)事项的告示牌和工作人员的姓名、编号、相片的工作台牌。2、窗口备有审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及一次性告知单,外网及触摸屏公示内容准确、完整。3、统一提供审批事项申请书格式文本及章程、合同等示范文本。4、办理事项从受理到出件统一采用政务大厅计算机审批管理系统。5、审批事项涉及的收费,全部缴入政务大厅代理收费银行。
  (四)服务行为标准化
  1、统一着装(有制服的着制服)、佩证上岗。2、接待服务工作主动热情,举止得体,用语规范文明。3、备有纸、笔、修正液、胶水、订书机等便民用品。4、工作人员审批业务相互熟悉,一岗多能,无空岗现象。5、受理承诺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应出具书面凭证,并说明理由。6、补办件出具详细的补件清单,退办件出具退件通知书。
  (五)服务质量标准化
  1、办事高效、快捷,业务解答“一口清”,审批业务“一审准”。2、确保即办件的当场办结和承诺件期限内办结率100%。3、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不属于本窗口受理的事项,主动告知或引导至相关窗口。4、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的全部材料。5、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一事一议”,服务对象对窗口工作的评议,满意率100%。
  标准化窗口的达标采用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标准化窗口的申报资格:1、有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2、被服务对象投诉,工作人员有过错责任,后果比较严重;3、与服务对象争吵,造成不良影响;4、服务态度、质量、行为等被新闻媒体批评;5、因其他过错,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为保证创建标准化窗口活动有序开展,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成立创建标准化窗口考核验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验收小组),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主任任组长,成员由中心各科室负责人、窗口首席代表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创建标准化窗口工作。创建标准化窗口工作,按照准备、动员、实施、申报、验收、复查6个阶段,进行组织实施。
  1、准备阶段(2月下旬至2月底)
  进一步健全完善市政务大厅各类规章制度和日常考核评比办法,征求各相关部门、大厅窗口的建议、意见,修改和完善实施细则。
  2、动员阶段(3月1日-5日)
  结合落实全市加强政务环境建设会议精神,对创建标准化窗口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各窗口学习《晋中市政务大厅创建标准化服务窗口活动的实施细则》、 政务大厅各类规章制度,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高创建标准化窗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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