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严格做好煤矿停产检修和复产验收关。严禁节日期间停产放假的煤矿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严防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所有经批准复工复产的煤矿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程,由市煤炭局专人指导,在矿山救护队的服务下复工复产,严防事故发生。2座因事故原因尚未关闭的煤矿,要积极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尽快取得批复,纳入整合予以关闭。
3、加强应急预警和重点行业事故防范工作。积极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强化应急预警,确保煤炭、交通、电力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春运安全。加强昔阳、左权、榆社等山区公路的交通管护,除在陡坡、急弯、桥梁、涵洞等路段增设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外,在雨雪大雾等极端恶劣天气条件下,相关县(区、市)政府和交通、公路、交警等有关部门还要采取县域信息互通、交警护送等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危货运输车辆安全。对无资质、超载的车辆要坚决查扣、卸载,并严厉查处。杜绝危化品运输车辆倾覆、泄露、污染事故。加强烟花爆竹监管,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复产前必须对照标准化全面整改,并经市、县安监部门验收达标后方可组织生产;批发经营企业,要对储存库房进行全面改造,凡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准仓储、经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暴雨、洪水、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把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隧道和其他地下设施,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威胁的露天采场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尾矿库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洪防汛、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制定预案,严密监测监控。
2、以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大隐患治理力度。煤矿要重点防瓦斯、防透水;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要防冒顶、防爆破伤害;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
3、加强对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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