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市区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复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漯政办[2008]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市区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复核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十日
漯河市市区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复核工作方案
按照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统一安排部署,为了进一步做好“除四害”工作,有效控制四害密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单位负责、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组织、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方针,采取“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治措施,积极开展灭鼠灭蟑工作,将市区鼠、蟑密度控制在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以内,在2008年实现“灭鼠灭蟑先进城区”复核目标。
二、灭鼠、蟑范围及重点单位和部位
(一)灭鼠灭蟑复核范围
城区及城乡结合部各单位、各场所。
(二)灭鼠灭蟑重点单位和部位
重点单位:农贸市场、宾馆、饭店、饮食店、副食店、浴室、美发美容店、小旅社、歌舞厅、网吧、居民区、住宅小区、城中村、食品加工厂、酿造厂、屠宰厂、粮库、粮店、医院、学校、火车站、汽车站。一般单位的餐厅、厨房、操作间、阴暗潮湿处、垃圾存放处、空调管道、卫生死角等部位。外环境的重点单位:建筑工地、垃圾收集站、公园、绿地、河道两岸、铁道两侧。
三、灭鼠灭蟑标准
(一)灭鼠标准
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3.防鼠设施齐全,符合技术标准。
(二)灭蟑螂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的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间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