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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雪防冻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雪防冻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1月29日,省委书记罗清泉、省长李鸿忠先后在省政府应急办《雪灾与应对工作特刊》第8期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前一段我省抗灾救灾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要求各市(州)、各有关部门克服麻痹思想,注意雪后防冻,进一步强化措施,做好防雪防冻、抗灾救灾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批示意见,进一步做好防雪防冻、抗灾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下一阶段全省防雪防冻、抗灾救灾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尤其是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防止造成大的损失和其他次生事故。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和部门责任,确保领导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建立和完善协调联动机制,上下配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生活秩序,最大程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要保持前段抗灾救灾的工作作风,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加强指导,强化督办,以实际行动保民生、求发展。
  二、要全力做好道路交通运输疏导和畅通工作。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重点路段的指挥疏导工作,加大疏运力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量做到车辆不间断运行,防止道路重复结冰。要加大除雪除冰装备物资保障力度,千方百计组织生产、购置和调配融雪剂、铲雪车等除雪清障物资设备,并尽快投入使用。要根据道路通行情况,合理调整班次,妥善做好滞留旅客的安置工作。尤其是要注意交通运输安全,加强车辆检测,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三、要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各项工作。要科学组织,周密部署,严防因雪致灾、因冻致灾。农业部门要安排一批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在田农作物防冻避灾管理,抓紧修复农业设施,指导农民开展生产自救;交通、电力、通讯、建设等部门要成立抢险突击队,及时开展大范围巡查,迅速修复被雪灾毁坏的设施,加强对基础设施的监管和维护,确保道路、供电、供水、通讯等畅通,确保不发生雪压工棚、危房倒塌事故;生产部门要强化企业防冻工作,落实各项安全制度,逐渐恢复正常生产。
  四、要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对房屋倒塌和居住危房户的群众,要采取投亲靠友、借住房屋等措施进行紧急转移,确保群众生命安全。要着重做好对倒房户、危房户、特困户和五保户等困难群体生活安排,保证他们有饭吃、有衣穿、有被盖、有房住、有病能及时医治。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多方筹集资金,广泛开展救济救助活动,扎实做好防灾和帮扶工作。商务部门要精心组织各类商品,加大成品油供应调度,保证市场供应不断档、价格不大幅上扬。物价部门要加强雪后市场价格监测,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政策,特别是对粮油、肉、蛋、菜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监测,采取有力措施,保持价格稳定。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法经营者,要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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