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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清理推进组办公室设综合组 (市发改委),财政组 (市财政局),审计组 (市审计局),建设组(市建设局),规划组(市规划局),国土组 (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监察局)。各组分别由有关单位领导牵头,抽调专人组成。
三、工作分工
(一)综合组: 负责审查项目审批等建设管理程序,以及建设标准和规模等情况;负责项目清理表汇总和项目数据库生成,对不符合规定的清理项目整改结果进行复核。
同时,负责汇总各组提出的初步审查意见,形成全市自查清理情况报告。
(二)财政组:负责审查项目的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现有办公楼是否有经营出租等使用情况。
(三)国土组:负责审查项目的土地审批和利用情况。
(四)规划组:负责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
(五)建设组:负责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工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情况。
(六)审计组:结合自身审计任务,对本次清理范围内的办公楼项目进行重点审计。
(七)纪检监察组: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不认真组织清理工作或在清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该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组织项目督查,联系其他各组,明确工作人员和联系人。
四、清理单位、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的部门和单位。
1、市、县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
2、乡(镇)党的机关、行政机关。
本次清理不包括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
(二)自查清理范围。
1、调查2005年以前建成的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培训中心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对现居住的办公楼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只按要求填报附表一、附表三)
2、清查2005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项目、所有在建项目(不论何时开工建设的)、已审批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本条所指项目是党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培训中心新建、翻扩建 (扩建和增加面积的翻建)、迁建、购置项目。按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要求填报,并附有关部门审批文件。
(三)自查清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