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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王春玉 联系电话:8692349、13946560297
  市清理推进组办公室设综合组 (市发改委),财政组 (市财政局),审计组 (市审计局),建设组(市建设局),规划组(市规划局),国土组 (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市纪委、监察局)。各组分别由有关单位领导牵头,抽调专人组成。
  三、工作分工
  (一)综合组: 负责审查项目审批等建设管理程序,以及建设标准和规模等情况;负责项目清理表汇总和项目数据库生成,对不符合规定的清理项目整改结果进行复核。
  同时,负责汇总各组提出的初步审查意见,形成全市自查清理情况报告。
  (二)财政组:负责审查项目的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以及现有办公楼是否有经营出租等使用情况。
  (三)国土组:负责审查项目的土地审批和利用情况。
  (四)规划组:负责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城市规划。
  (五)建设组:负责招投标、施工许可等工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情况。
  (六)审计组:结合自身审计任务,对本次清理范围内的办公楼项目进行重点审计。
  (七)纪检监察组: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不认真组织清理工作或在清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该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组织项目督查,联系其他各组,明确工作人员和联系人。
  四、清理单位、范围和内容
  (一)清理的部门和单位。
  1、市、县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
  2、乡(镇)党的机关、行政机关。
  本次清理不包括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
  (二)自查清理范围。
  1、调查2005年以前建成的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培训中心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对现居住的办公楼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只按要求填报附表一、附表三)
  2、清查2005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项目、所有在建项目(不论何时开工建设的)、已审批尚未开工建设的项目。本条所指项目是党政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办公楼、培训中心新建、翻扩建 (扩建和增加面积的翻建)、迁建、购置项目。按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要求填报,并附有关部门审批文件。
  (三)自查清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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