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和建材:健全冶金和建材行业安全监管执法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改善作业环境,增强事故控制和防范能力。加强冶金和建材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淘汰落后生产力,全面提高冶金和建材行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道路交通:健全市、区、乡(镇)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协调机构,建立道路设计、建设和改扩建的交通安全审核机制。进行道路事故多发点的分析与交通工程和基础设施改造工作,全面整治道路交通事故黑点、事故多发路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加强对车辆、人员密集路段及道路状况险要路段的治理,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道路安全。
水上交通:积极推广安全系数高的新船型,逐步限制挂桨机船,淘汰水泥船,实现重点水域的船型标准化。加快内河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开展渡口、渡船整治,杜绝非法渡运。
建筑业:加强建筑业安全监管,推行建筑业安全评价工作,完善建筑业安全信息系统,建立建筑业安全事故快报系统,完善事故处理机制。加强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塔吊倒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多发事故的治理。特种设备: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落实企业、检验检测机构、质检部门的安全责任,严把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能力。继续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项整治。
消防安全:重点对商场、市场、宾馆、歌舞厅、车站、学校等场所的消防安全设施和疏散通道进行整治,对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场所和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要坚决予以取缔。
农业机械: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体系。规范拖拉机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年检人数,严把安全检验关、驾驶员考试关。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注册、牌证核发管理。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开展农机安全使用的宣传教育活动。
(二)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制定和完善与《
安全生产法》、《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现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配套的规范性文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认真执行国家和有关行业发布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健全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与规范。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