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 建立沙尘暴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市、镇各级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沙尘暴灾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
4.5.2 突发沙尘暴灾害信息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各镇政府在沙尘暴灾害发生后要及时沙尘暴灾害及其造成的损失情况报告市突发沙尘暴灾害应急日常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办公室汇总后向市应急指挥部。
4.5.3 信息报告时限与内容要求。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将沙尘暴的预报、预警以及沙尘暴发生时的强度、影响范围和沙尘暴的结束时间等情况在30分钟内报告市重大沙尘暴应急指挥部、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省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时在应对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4.5.4 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基础平台建设。林业、气象等部门要加强沙尘暴灾害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实现沙尘暴灾害信息资源共享,为领导决策和各部门的防灾减灾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资料。
4.6 指挥和协调
沙尘暴灾害的预防和控制主要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各镇也要建立相应的指挥部。
4.7 沙尘暴灾情的调查分析与后果评估
在重、特大沙尘暴灾害结束后,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对沙尘暴灾害及其所造成的损失进行全面调查,对灾害及救灾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灾后重建对策措施。
4.8 后期处置
对于重、特大沙尘暴灾害结束后,由市重大沙尘暴灾害应急指挥部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布。
5、保障措施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充分利用社会基础通信设施,建立健全应急信息通信保障体系,要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通讯器材,保证和维护信息通讯渠道的通畅,保证防灾救灾信息能够及时上通下达。要建立和落实备用通讯系统。
5.2 完善沙化和荒漠化监测体系
继续做好全市沙化和荒漠化土地监测工作,进一步完善沙化和荒漠化土地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形成一个布局合理,设备先进,反应灵敏的全市沙化和荒漠化监测体系,保证沙尘暴灾害信息的迅捷、真实和可靠。并掌握主要沙区的社会经济状况,为沙尘暴预报、预警及灾害的气象评估工作提供基础数据,为防灾减灾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