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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市)区及市商业银行2008年度小额贷款工作目标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市)区及市商业银行2008年度小额贷款工作目标的通知
(新政办[2008]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下达我市的2008年度小额贷款工作目标和全省有关再就业小额贷款工作的安排意见,现将各县(市)区、市商业银行2008年度小额贷款工作目标印发你们。望各单位合理安排年度工作,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发放速度,确保全年小额贷款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
  一、市商业银行完成小额贷款发放金额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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