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加快推进能源基地建设。扎实推进豫北、豫南和陇海沿线火电集群建设,争取新投产装机400万千瓦,开工建设500千伏电网项目15个。继续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和大中型矿井建设,新增煤炭产能480万吨。加快煤层气开发利用,形成产能3亿立方米以上。不断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发展生物质、风力、太阳能发电。推进天然气、煤层气、成品油等管线建设,配合搞好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建设及下游市场开发利用。由市国土局、市工业局、市建委、市发改委负责落实。
22.正确处理新区建设与老城改造的关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内涵式发展,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不断提高城镇化率。由市建委、市规划局负责落实。
23.推进老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坚持政府引导、统一规划、市场运作、群众自愿的原则,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区建设和“城中村”改造,争取2010年全面完成都市村庄改造任务。加快老城区“退二进三”步伐,把老城区改造与特色街区建设、服务业发展结合起来,优化城区产业结构。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完成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城市燃气输配网络,加快县城、重点镇供排水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试点,支持建设城乡统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抓好市容环境、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方面的精细化管理,建设宜居城市。由市建委、市规划局负责落实。
24.完善区域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经济布局,认真做好主体功能区、土地利用等规划编制工作。由市规划局、市国土局负责落实。
25.进一步壮大县域经济。继续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统筹城乡、提升区域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创新激励机制,完善考评体系,落实奖励措施。加强分类指导,促进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推动县域经济发展转型。支持比照西部大开发政策的54个县加快发展。由市农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26.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扶贫标准,加大投入,创新机制。继续做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产业化扶贫和搬迁扶贫等,完成1000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建设任务,实现100万农村人口脱贫。由市农办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27.积极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文化馆、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由市文化局负责落实。
28.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等事业。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和“五个一工程”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文艺精品。由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电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29.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积极推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由市文化局负责落实。
30.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搞好城镇数字电影广场建设和农村电影放映。由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1.积极迎战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由市体育局、市残联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