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努力改善乡村旅游环境。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农业部门要优先扶持乡村旅游点沼气项目;建设部门要加快建设全州乡村旅游示范村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推进旅游村镇的街道硬化和绿化、亮化工程,整治村容村貌;旅游部门要根据乡村旅游景区的生态承载能力,合理安排旅游线路,并深入开展文明村镇、文明村组、文明家庭创建和星级乡村旅游户评比活动,积极倡导乡村文明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农民综合素质。
4、努力改善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乡村旅游示范点的用水需求,尽快实现乡村旅游示范村自来水全部入户;电力部门要加强乡村旅游区域电力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确保用电需求和用电安全;通讯部门要将乡村旅游区域纳入通讯设施建设规划,实现乡村旅游点信号全覆盖;广电、信息部门要加快有线电视和互联网进村步伐。
5、精心打造乡村旅游产品。根据我州乡村旅游资源特点,要重点打造四大类型的乡村旅游产品:一是以松鸣岩、天桥休闲乐园、太极岛、东大坡风景区和城市周边乡村为重点,发展一批集餐饮、住宿、康体、娱乐为一体的特色休闲度假游项目;二是以乡村旅游示范村为载体,结合农事季节和农特产品的生产加工,大力发展观赏性、参与性较强的乡村生活体验游项目;三是以傩舞、秧歌、“花儿”等表演为龙头,整合各类文化遗产资源,着力开发临夏民俗文化风情系列产品,大力发展乡村民俗文化风情游;四是以和政油菜花基地、东乡杏花村、永靖枣园新村、积石民俗村等农村优美田园风光为依托,兴建观光、娱乐、休闲、度假等旅游项目,大力发展田园风光观光游。在具体的产品打造中,各县(市)要结合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按照巩固提高一批、建设发展一批、规划推动一批的要求,抓好不同类型的试点示范,循序渐进,防止一哄而起。
6、研发和生产乡村旅游商品、纪念品。要大力推进以“雕刻制品、刺绣制品、傩舞面具、芦苇编制品”为主的工艺品和以“果品、野菜”为主的农产品开发工作。通过不断推进“果进篮、花进盆、菜进盒、农副产品进袋”工程,大力提升地方农产品形象,增加附加值,不断提高旅游商品销售收入在旅游总收入的比重。
7、加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劳动、教育、旅游、农业、扶贫等部门要将乡村旅游人才培训纳入行业培训计划。要充分利用冬春农闲时节,通过举办培训班和一对一帮扶等多种方式,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乡村旅游从业者在经营服务、食品卫生、旅游安全、接待礼仪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技能。
8、依法规范和管理乡村旅游市场。以“农家乐”餐饮卫生、住宿接待、服务安全等内容为重点,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格按照州政府即将出台的《农家乐服务管理等级评定标准》和《农家乐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大力促进农家乐经营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全面开展景区创A、导游创佳、“农家乐”创星、管理创优活动。制定《诚信经营公约》,健全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乡村旅游市场秩序,确保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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