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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秘书处关于印发2008年州政府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4、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督查。对州委决定的事项和州政府全体会、常务会、州长办公会、现场办公会和以州政府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精神进行梳理,列出重要的决议和议定事项进行专题督查,并按时限要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做好州委、州政府领导批示件和交办工作的督促落实,特别是对关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弱势群体利益的批示,要从快、从细进行督查,及时将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反馈,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建议提案办理
  1、建议提案的交办。及早着手准备州人大代表建议州政协提案交办会的筹备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交办会,把承办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各部门,做到交办准确,责任落实。
  2、现场办理工作。交办会结束后,及时通知各有关单位报送现场办理内容,加强与州人大组联委和州政协提案法制委衔接,共同确定现场办理计划,并按计划抓好组织落实。
  3、建议提案办理的督查。按照州人大、州政协的安排,抓好州人大、州政协领导重点督办案件的组织落实工作。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邀请州人大组联委、州政协提案法制委负责人参加,深入部分重点承办单位,采取专题调研、与提案者座谈、听取工作汇报等形式,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督查。要求各承办单位10月底前全面完成办理任务,力争按时办结率、答复合格率达到100%,办成率比上年有新的提高。
  4、建议提案办理方式的创新。在督促各单位抓好日常办理和现场办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抓好跟踪落实、二次答复(补充答复)、征询意见等工作,对代表委员表示不满意或有意见的办理结果,责成有关单位重新办理、重新答复,直到代表委员满意为止。选择几件代表委员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问题,按照“开门办案”的要求,邀请代表委员和人大政协领导参加,争取召开1-2次公开答复会议。
  5、审议意见的督查。对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政府工作时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州政协在工作视查等活动中提出的工作建议,按领导批示抓好督促落实,并及时专题报告州人大和州政协。
  6、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提案的办理。对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的建议提案,按领导批示转交相关部门提出答复意见后,以州政府名义答复有关代表委员。省政府在我州召开的现场办理活动,按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和州政府领导批示组织落实。
  三、督查方式
  (一)询问督查。对已安排的督查事项采取电话询问和上门了解等形式,及时了解掌握交办事项的工作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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