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国家以法定形式固定下来的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是搞好全民义务植树的责任主体,应要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对义务植树实行属地管理的要求,全面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市直单位由市绿化办验收登记,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区街集体企事业单位、外地驻厦单位、三资企业及个体联合会等由所在区绿化办验收登记。要强化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义务植树的职能,切实将义务植树具体组织工作落实到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市绿化办、各区绿化办负责结合当前绿化工作的重点,有计划地安排好各项义务植树劳动。因特殊情况完成义务植树劳动有困难的单位,可按每人每工日8元的标准,以缴交义务植树绿化费的形式完成。各有关单位应在6月30日前分别向市、区两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好缴交义务植树绿化费手续。
(三)着力提升城乡绿化美化水平。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绿化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要努力推进城市绿化“六个转变”:一是由“见缝插绿”向“规划建绿”转变,认真实施《厦门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二是由单一的地面绿化向平面绿化、垂直绿化、屋顶绿化等立体绿化转变,增加城市绿量。今年要继续推广垂直绿化、阳台绿化、屋顶绿化,每个区选择一条道路、一个小区、一个单位作为试点;三是由追求绿化景观效果向提高生态功能和景观效果并重转变,因地制宜增加城市绿地的乔灌木种植量,提高单位面积绿地的绿量;四是由注重城区绿化向城乡绿化一体化转变,抓好城乡结合部及乡村的绿化美化工作;五是由注重人工造景向近自然绿化转变,倡导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城市绿化建设;六是由注重绿化建设向建设与管护并重转变,加强对城市绿地、林地和湿地等的保护。同时,切实加强城乡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广泛开展以创建“园林式乡镇(村庄)”和“花园式单位(小区)”等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四)全面启动绿色通道工程建设。
全面启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绿色通道建设。重点是抓好线路两侧绿化带建设、沿线村庄绿化、沿线一重山造林和“青山挂白”坛口治理等,工程项目涉及的范围广、线路长、任务重、协调难度大,需要多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各区要按照“地方为主、部门分工”的原则,政府牵头组织,部门分工负责,上下合力推进。力争把我市境内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建成风景优美的绿色通道走廊。
(五)扎实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
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绿化促致富,是海峡西岸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新举措。今年创建行动一是要抓好非规划林地名贵树种植。继续把非规划林地造林与村容村貌环境整治、乡村绿色通道建设、全民义务植树结合起来,加快农民公园、乡村森林公园、农田林网、环村庄风景林、四旁植树、农户庭院和村镇道路绿化。二是要抓好绿色小康村创建试点。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出经验、出典型和求实效、求发展的要求,抓好绿色小康试点村建设,认真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