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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汕头市公开竞价发放群众喜爱的小型汽车号牌工作方案的通知

  财政核拨、核补经费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的车辆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小汽车号牌竞投。已购得符合新车注册登记规定小型汽车的单位和个人才能成为竞投人。公安部门负责对竞投资格的审核并发放相关参与竞投的凭据。竞投人可以自行参加竞投,也可以按照《拍卖法》的有关规定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投。
  每期竞价发放的数量不超过全市前3个月小汽车上牌总数平均数的10%,且最多不超过300个号牌。
  号牌竞价发放每月不超过1次,竞价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视实际情况确定。
  四、公开竞价发放群众喜爱的小型汽车号牌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竞价号牌号码和底价的确定
  公安部门选取用于竞价发放的小型汽车号牌,提供给市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评估,底价分别定为1000元、2000元、5000元、10000元、20000元五个档次。对已经确定用于竞价发放的号牌,公安部门予以锁控。
  办公室于竞价前10天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号牌竞价发放的时间、地点和号牌号码、竞投底价和竞投人资格条件等有关事项。
  (二)竞价方式
  由办公室委托具备资质的拍卖单位按照《拍卖法》有关规定进行,并由公证处现场公证。拍卖单位应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每3年公开招标1次。
  (三)具体操作程序
  1、竞投牌发放程序:竞价人凭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公安部门核定的参与竞投凭据领取竞价牌,竞价牌的发放量视竞价场地座位数量而定,先到先领。
  2、叫价单位:1000元至10000元档次的以1000元为1个叫价单位,10000元以上档次的以2000元为1个叫价单位。每次叫价可以是1个叫价单位,也可以是1个叫价单位的整数倍。
  3、交款方式:竞投成交的号牌,由拍卖人与竞得者当场签订《小汽车号牌竞价结果确认书》(一式三联)。《小汽车号牌竞价结果确认书》必须列明机动车来历凭证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竞得车牌号、竞得者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竞得人必须于当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款银行缴纳中标资金。
  竞得者不按规定缴纳成交款的,按国家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注册入户:竞得者凭《小汽车号牌竞价结果确认书》、交款凭证和车辆注册登记等法定资料于30个工作日内到市车管所办理注册登记。逾期不办理注册登记的,竞价成交款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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