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2007年冬季至2008年春季清运冰雪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07〕5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市区2007年冬季至2008年春季清运冰雪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九日
佳木斯市市区2007年冬季至2008年春季清运冰雪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市区清运冰雪工作,确保市容环境卫生整洁和交通秩序顺畅,保障广大市民正常生产、生活,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最佳生态环境魅力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全民动员、责任义务清雪为原则,坚持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机械化相结合的发展方向,科学化组织、制度化管理、社会化参与、市场化运作,完成好市政府部署的清运冰雪工作任务。
二、主要内容
(一)落实分块包干责任制。市区清运冰雪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按条(街路、桥梁)、块(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市场、建筑工地)划分,分别由各区政府、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局、市物业办、市园林处、市清扫处、市清运处、市清掏处及佳美保洁公司12个部门和单位承担责任,12个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是所负责条块的第一责任人,共同向市政府负责。
各区政府和市城管执法局、市物业办要对所负责区域、街路的责任单位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监督、检查、领导;市交通局、市园林处、市清扫处、市清运处、市清掏处及佳美保洁公司要直接实施市清运冰雪指挥部分配路段、公园、桥梁、广场、居民小区、市场、建筑工地的清运冰雪工作。
(二)清运冰雪责任范围。市区清运冰雪(包括街路、公园、桥梁、广场、市场、建筑工地)总面积为:4517008平方米(增加11条路段,面积为228987平方米,含沿江公园27000平方米、南出口27900平方米、北出口98700平方米),责任划分如下:
1、各区政府负责所辖区域部分主要街路和次干道、区街巷道的清运冰雪工作。
各区政府负责的街路及面积分别为:
(1)东风区政府:34条路段,总面积561254平方米,占市区清运冰雪总面积的1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