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八)用人单位遵守职业技能培训和技术工种持证上岗规定情况;
(九)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情况。
三、评价标准
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评价等级分为A、B、C三级,其中A级为诚信示范单位,B级为诚信合格单位,C级为不诚信单位,具体标准如下:
(一)A级标准。
1、模范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连续三年劳动保障诚信年检合格;
2、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登记、申报,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合法、规范,签订率达100%;
4、按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和备案手续,及时足额支付各种经济补偿金;
5、依法执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6、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7、技工培训和持证上岗率达100%;
8、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并积极有效开展工作;
9、有专职的劳动保障管理人员,并熟悉劳动保障政策法规;
10、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或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1、三年内无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12、三年内无劳动争议仲裁败诉案件;
13、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健全;
(二)B级标准。
1、上溯三年中有两个年度劳动保障诚信年检合格;
2、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
3、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合法、规范,签订率达90%以上;
4、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
5、能按规定组织技工培训,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
6、用工管理比较规范;
7、二年内无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8、二年内无劳动争议仲裁败诉案件;
9、建立内部劳动保障管理制度;
(三)C级标准。
存在以下三个问题的,定为C级。
1、劳动保障年检不合格;
2、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欠费、瞒报、漏报或缺项;
3、劳动合同签订率在90%以下;
4、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或不按时签订和续订劳动合同;
5、用工管理不规范;
6、有欠薪现象;
7、技术岗位持证上岗率在9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