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加强农村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对返回农村的退役士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在生产服务,教育培训、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等方面给予支持;对生产、生活、住房方面确有困难的,要予以帮助。要适应劳动力市场发展的需要,有组织、有计划地逐步把军地两用人才推向劳动力市场,实行市场就业。要提供优惠政策和相应条件,积极扶持退役士兵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兴办第三产业。要认真做好退役士兵的培养、开发和使用工作,要选拔高素质的退役士兵作为农村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的后备力量,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四、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各级政府要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宣传教育作为开展国防教育和“双拥”活动的重要内容,加大力度,深入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退役士兵接收安置的各项政策,使各部门和人民群众明确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对于促进国防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自觉履行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对积极承担安置工作任务的单位,要及时给予宣传报道,对拒不完成政府分配任务的单位,要予以曝光。
各级政府对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要给予政策倾斜、资金扶持和监督管理,要将培训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各级财政要给予适当补助。要做好新形势下的退役士兵思想教育工作。要通过做好待分配期间的思想教育工作,使退役士兵更加珍惜当兵的历史,爱护军人荣誉,自觉遵纪守法,顺利度过待分配时期,愉快地走向新的工作岗位。各地要把退役士兵作为重要的人力资源,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教育培训规划。根据当地人才需求情况,按照专业资格或者职业资格培训的要求和标准,提高退役士兵的科学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素质。各地的退役士兵中介服务组织,要及时为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就业咨询、就业信息、人才交流等中介服务。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各有关部门和接收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并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要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与领导班子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评价、双拥模范城(县)评选结合起来,对因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作风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及时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安置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