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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二、大力推进“科技兴安”战略
  4、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到2008年底完成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基本框架建设。一是建成覆盖全市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实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现代化。二是配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车辆和应急救援现场通讯、监测检验和个人防护装备。三是强化预案编制工作, 完善预案体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科学有效”的预案体系,预案覆盖率达到100%。将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强化应急预案的约束力,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四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高危重点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以提高各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救援能力。五是加强应急救援资源的有效投入,依托高危重点企业建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专业化队伍(基地)。桦南县政府要尽快建立煤矿和非煤矿山专业化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六是各高危重点企业要组织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专业救援组织。到2010年年底,全市要建立除消防专业救援之外的多行业、多类别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救援队伍,整合全市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快速应急联动机制,全面提升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信息共享、互有侧重、互为支撑的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
  5、建立信息化安全监管系统。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远程监控系统,建成音频、视频、通讯为一体的大屏幕信息化电子监控墙,对全市高危重点企业、重大危险源、要害生产部位进行全方位监控,实现事故应急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监管为一体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并与市110、122、119和120指挥中心联网,形成全市应急指挥联动系统。各县(市)区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重大危险源、高危重点企业和重大隐患单位要全力支持和参与这项重点工作,保证监控终端设备和日常维护资金的有效投入(企业可从每年安全费用中列支),建立和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信息化监控系统。2008年完成市与企业联网;2009年实现与国家、省、各县(市)区、部门联网。
  三、大力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
  6、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严肃、认真、负责地抓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今年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隐患治理年”的工作要求,把握隐患出现的阶段性特征,分时段做好排查治理计划和措施,下大功夫排查隐患、根治隐患,努力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安监办〔2007〕16号令)的要求,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企业要依法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管”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要认真细致,不放过每个细节,隐患整改要坚决,手段要强硬,要把隐患当成事故来处理,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突出抓好各类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和城市燃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和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明确督办责任单位、整改责任、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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