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应急商品储备制度。通过采取政府委托生产加工和商业企业对应急商品进行储备等方法,增加商品储备和投放量,确保在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以提高突发情况应变能力,确保市场供应稳定。
(五)建立供应组织体系,加强商品流通管理。各地都要选定部分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和流通骨干企业,作为重点联系单位和实施市场供应和平抑物价的载体。要随时掌握生产流通企业的生产能力和库存情况,并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生产。要发挥大型流通企业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社区商业网点、便利店等现代流通经营方式的优势,根据市场供求变化,适时扩大生活必需品的采购规模,保持合理库存,杜绝重要生活必需品零库存管理。在市场发生异常波动情况下,要加强分销投放和终端销售管理,对与百姓生活关联度较高的猪肉、蔬菜、粮油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要坚决做到不脱销、不断档。
(六)建立应急机制,提高市场调控能力。制定商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根据市场供需变化,在生活必需品出现脱销断档、严重影响群众生活的情况下及时启动;在价格出现异常上涨时,各级政府要根据实际情况动用价格调节基金,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价格的稳定;根据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理的需要,政府可以对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实行紧急征用,紧急征用相应补偿应以商品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前的价格为准。
(七)搞好区域间商品调剂。各县、市之间要建立重要商品供求调剂合作机制及定期通报货源需求制度,在市场商品供应出现异常波动情况时,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实施统一调剂。对于主要由省外调入的商品,要组织地方骨干流通企业适时加大货源采购力度,当某些商品出现短缺时,指定有实力的经营企业直接到产地实行紧急采购,确保购得进、用得上。
(八)畅通“绿色通道”,增加市场供应。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在敏感时期为农副产品和重要副食品的运输提供便利条件,对运输肉、菜等副食品的车辆要减免各项收费,促进鲜活农产品跨区域流通。
(九)及时发布信息,正确引导消费。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作用,适时向社会发布市场供求信息,使群众了解各种商品生产、销售和价格信息,引导消费预期,客观真实报道情况,安定民心,稳定市场,避免引发社会恐慌。
(十)提高安全意识,强化经营管理。各地要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商业促销活动的组织管理,防止因秩序混乱发生人身伤害事件。要加强优质服务,美化经营场所,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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