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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龙政综〔2008〕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07年,我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全生产单列考核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大局出发,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基层基础建设活动为载体,突出工作落实,强化督促检查,在安全生产机构建设、责任体系、宣传教育、隐患整改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推进,安全事故多发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安全生产多数指标较好地控制在年初省政府下达的目标责任范围内。经综合评定,在七县(市、区)政府中,新罗区人民政府为第一名,漳平市人民政府为第二名,永定县、长汀县、武平县、连城县、上杭县为第三名;在市单列考核单位中,市交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教育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机总站、市建设局、龙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煤管局、市国资委等16个单位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合格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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