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部分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现将市政府部分负责同志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陈卫东同志 负责市政府的常务工作及财税、监察、人事、编制、审计、统计、国土资源、建设、城市综合执法、人防、房改、房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应急管理、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财政局、监察局、人事局、审计局、统计局、建委、城管局、房管局、人防办、房改办、人口计生委、行政服务中心、建投公司。
联系国税局、地税局、国土资源局、皖北煤电集团公司、中煤三建集团公司、第三勘探队、水文勘探队、物测队。
罗 宏同志 负责工业、交通、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产业、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工业委(中小企业局、国资委)、交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管局、环保局、物资公司、塑料研究所。
联系总工会、烟草专卖局、供电公司、人行宿州市中心支行、银监局宿州分局、工行宿州分行、中行宿州分行、农行宿州分行、建行宿州市分行、农发行宿州市分行、人保财险宿州分公司、人寿保险宿州分公司、平安人寿宿州中心支公司、平安财险宿州中心支公司、华安证券宿州营业部、国元证券宿州营业部、邮政局、电信宿州分公司、移动宿州分公司、联通宿州分公司、铁通宿州分公司、网通宿州分公司、宿州担保公司、合徐高速宿州管理处、宿州火车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