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荔城区。
(1)镇海办事处:东至八二一街(莆阳东路---东园路),西至胜利街(南至城厢区交界、北至东园路),南至城厢区交界,北至东园路(八二一街---胜利街,含东园路北侧临街房地产占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除莆田市市区一、二等地段列举范围外)。
(2)黄石镇:东井北街两侧临街房地产占用的土地(南洋西大道---镇政府)。
3.涵江区。涵华路(新涵街---鉴前街)、保尾路、石坊路、宫下路两侧房地产占用的土地。
(四)莆田市市区四等地段,各区建制镇、工矿区二等地段范围(适用税额为6元/㎡·年)
1.城厢区。龙桥、凤凰山、霞林三个办事处管辖范围内除本文第一条第(一)、(二)、(三)点列举范围外的其他土地 。
2.荔城区。
(1)镇海办事处、拱辰办事处:
东至延寿街(天妃路---东园路,含延寿街东侧临街房地产占用的土地),西至八二一街(天妃路---东园路),南至天妃路(延寿街---八二一街),北至东园路(延寿街---八二一街)范围内的土地。
东至延寿街(南至东园路---北至城厢区交界,含延寿街东侧临街房地产占用的土地),西至城厢区交界,南至东园路(延寿街---胜利街),北至城厢区交界范围内的土地。
东至西天尾交界,西至延寿北街,南至城涵西大道(延寿北街---西天尾交界)南侧500米,北至荔城北大道(延寿北街---西天尾交界)范围内的土地。
天妃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土地(延寿南街---新度交界)。
(2)西天尾镇:东至涵江区交界,西至城厢区龙桥、荔城区拱辰交界,南至城涵大道南侧500米,北至荔城大道西北侧500米范围内的土地。
(3)黄石镇:南洋西大道、南洋东大道两侧500米范围内(东至丰华加油站道路拐弯处,西至城笏大道)的土地;城笏大道(南至青山梅山路,北至新度交界)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土地;黄石居委会,水南村管辖范围内(除本文第一条第(三)点列举范围外)的土地;黄石工业园区、莆田工艺美术城、莆田鞋业服装城、民营工业小区范围内的土地。
(4)新度镇:新度镇管辖范围内的城笏大道两侧500米[厝柄村(含厝柄村)---镇海交界]范围内的土地。
3.涵江区。
(1)涵东、涵西办事处管辖范围内除本文第一条第(二)、(三)点列举范围外的其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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