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促进城乡就业。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率达到50%。转移输出农业劳动力26万人,劳务总收入11.4亿元;各行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农民工工资清欠率达到95%以上。
(七)做好社保工作。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年末达到2.186万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扩面0.059万人,基本养老保险费当年征缴和清欠807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年末达到6.55万人,其中农民工0.05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含清欠)达到98%以上;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年末达到3.71万人,其中扩面0.15万人,失业保险费当年征缴1420万元;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年末达到0.9万人,其中农民工0.1万人,工伤保险费征缴 (含清欠)率达到98%以上;全面启动生育保险工作,建立健全生育保险制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社会养老保险村干部参保率达到 70%以上。
(八)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廉租房保障制度。新建经济适用住房3万平方米;廉租住房保障420户,其中租赁补贴320户,实物配租100户。
四、社会管理考核指标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7.00‰以内。计划生育率80%;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2%。
(十)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组织指挥机构;加强乡镇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等措施;不得发生因失职、渎职造成动物疫情发生和扩散。
(十一)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不发生直接影响50大庆安全的治安问题。
(十二)做好信访工作,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无集体进京上访;个体进京非正常上访全年不超过50人次;在自治区重大活动期间,无集体赴自治区非正常上访;无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恶性案件;来自治区集体上访批次、人次同比下降20%;来自治区重复访批次、人次同比下降30%。
附件5:
中卫市2008年重要经济发展目标和约束性指标责任书
一、宏观经济调控考核指标
(一)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3.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4%;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