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推进经济适用房建设和廉租房保障制度。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8万平方米;廉租住房保障400户,其中租赁补贴320户,实物配租 80户。
四、社会管理考核指标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5.6‰以内。计划生育率85%;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8%。
(十)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组织指挥机构;加强乡镇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等措施;不得发生因失职、渎职造成动物疫情发生和扩散。
(十一)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不发生直接影响50大庆安全的治安问题。
(十二)做好信访工作,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无集体进京上访;个体进京非正常上访全年不超过50人次;在自治区重大活动期间,无集体赴自治区非正常上访;无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造成的群体性事件或重大恶性案件;来自治区集体上访批次、人次同比下降20%;来自治区重复访批次、人次同比下降30%。
附件4:
固原市2008年重要经济发展目标和约束性指标责任书
一、宏观经济调控考核指标
(一)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4%;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10%;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0%。
(二)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万元GDP综合能耗降低3%;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减少2%以上;化学需氧量减少0.8%。
(三)切实保护耕地。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533.9359万亩;其中水浇地保有量不低于 61.853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 540.8250万亩。
二、公共安全考核指标
(四)保持火灾形势稳定,严格控制火灾各项指数,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五)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辖区(行业)内重大事故起数为零;较大事故控制在1起以内;不发生工矿商贸较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90人以内。与上年相比,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8.7%;工矿商贸就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90%;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7.50%;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下降6.70%;不发生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保障和改善民生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