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捐赠扣押没收物品的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捐赠扣押没收物品的批复
(莆政综〔2008〕11号)
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捐赠扣押没收物品的请示》(莆公综[2008]23)悉。经研究,同意你局自2004年11月以来侦办并扣押的一批假冒商标运动鞋约10万双、电子计算器2万台侵权产品移送给市红十字会,作为救灾、扶贫助困物资。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