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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福建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一五”规划的函


  三、“十一五”时期的工作思路与具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福建省高等学校设置总体目标: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统筹安排,提高高等学校设置质量,把重点放在调整和优化本地区高等学校布局结构上,促进福建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争取到2010年普通高校从2005年的63所,增加到80所左右,其中本科高校争取达到22所左右。院校设置工作的重点是:一是加快发展本科教育,争取新设置5所左右本科高校;二是扶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重点支持条件成熟的筹建民办高职院校正式申报,支持条件具备的民办高职院校申办本科;三是加快独立设置成人高校的调整;四是调整高等教育结构,实现全省九个设区市各至少设置一所本科高校的目标,支持培养我省急需人才的高等院校的设立。

  2007年,在教育部的大力支持下,福建省普通高校数量已增至72所。其中,普通本科高校19所,高职高专学校53所(民办22所)。因此,在“十一五”期间,院校设置重点主要有:

  (一)设置本科学校规划

  在整合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会管理干部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组建江夏学院。

  在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组建宁德学院。

  在民办的泉州光电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组建闽南理工学院。

  (二)设置高职学校规划

  1.设置师范类高等专科学校规划

  在福建幼儿师范学校和福州艺术师范学校的基础上组建福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在泉州幼儿师范学校和永春师范学校的基础上组建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设置民办高等职业学校规划

  继续鼓励、支持、引导民间力量举办民办高校,注意优化结构、严格条件、规范程序,新设置3所左右民办高等职业学校。

  (三)成人高校调整规划

  继续对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进行调整,支持成人高校整合、改制或并入普通高校。全省9所独立设置的成人高校调整意见为:

  1.福建经济干部管理学院、财会管理干部学院、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拟整合组建江夏学院;

  2.拟撤销福建职工大学、漳州业余大学;

  3.保留福建广播电视大学、厦门广播电视大学、福建教育学院和福州教育学院。

  (四)更名规划

  福建中医学院拟更名为福建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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