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打造名优品牌
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示范园区等开展基地认定和产品质量认证,支持和引导果品营销企业在国内大中城市果品主销区建立、拓展销售网点,扩大市场占有率。每个龙头企业都要注册品牌,培育品牌,注重品牌运作和营销,按照国家品牌标准制定品牌质量标准细则,并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同时积极利用各种途径推介、宣传、维护果业品牌,提升知名度,尽快打造出1至2个在全国叫得响的宝鸡果业著名品牌。
七、开展宣传营销
积极组织果品销售企业参加部省举办的果品促销和推介活动,宣传宝鸡果品优势,展示宝鸡果品形象,提高宝鸡果品知名度和竞争力。各县区要结合各自的产业特点,在高速公路沿线、重点果区设立标志牌,加强宣传;组织龙头企业牵头举办果品推介会、评优会、果品节等各具特色的促销活动,邀请中外客商,介绍宝鸡果品优势、生产规模和质量,促进销售。各级新闻媒体也要加大对果业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省、市扶持发展果业的政策措施、各地发展果业产业的先进经验、致富典型以及果业工作动态等,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果业的良好氛围,促进果业发展。
八、制定扶持政策
市上决定设立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基地建设、新品种引进及新优技术推广、果农培训、示范园建设、龙头企业及果业专业合作社扶持和宣传促销等活动。果业示范园结合“一村一品”建设,规划面积10000亩以上,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技术符合省级示范园建设标准的乡(镇)村,市上将给予奖励,并对果园配套机具实行补贴;市上每年将拿出50-100万元对带动当地果业产业发展,致富农民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在基地认证、创建品牌、宣传促销等方面上给予扶持,在科技创新、产业化营销、贷款贴息等农业项目上给予倾斜。各县区要制定各种优惠政策,从资金、土地、基础设施等方面为果园集中连片栽植创造条件,促进我市果业生产上规模、上水平。
九、整合项目资源
市县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果业发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力量办大事,整合资源、项目向果业倾斜。发改委要将果业发展纳入市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统筹安排;财政局要将果业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农业局要结合果业重点区域搞好规划,严把苗木质量关,推广新优技术,搞好果农技术培训;林业局要结合退耕还林政策和“绿色宝鸡”建设,大力发展经济林果;水利局要在重点果区配套水利设施,扩大灌溉面积;农发办要结合扶贫开发,加大对果区项目支持力度,改善果区基础条件,提升生产能力;农发行、信用联社等金融单位要扩大小额信贷规模,延长信贷期限,帮助果农发展果业。
十、加强组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