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认真落实市、县、乡政府药品安全责任,建立覆盖县、乡、村的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乡镇药品监管职责,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提供机构、经费、政策等方面的保障。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作为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目标任务责任制考核范围,切实加强对“两网”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认真搞好“两网”建设成效的综合评估,确保“两网”建设取得实效。
2、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紧密结合
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要围绕“减少流通环节、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方便农民购药”的目标,从农村涉药人员培训、乡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药品质量信息通报、推进临床合理用药、促进现代药品物流发展等方面着手,加强部门协调,积极探索农村药品供应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密切结合的有效途径,把药品集中配送目录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对接,通过合理调整农村用药结构,保证农民基本用药需求。
3、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建立农村药品监管队伍的聘任、培训、考核、激励制度,切实加强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队伍管理,充分发挥监督网络作用。规范医疗机构药房、药品配送企业、便民药店管理标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药品市场规范有序。推进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建设,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农村药品信息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
4、加强协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安全用药常识、假劣药品识别知识等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农村药品“两网”的认知度,使广大群众了解药品、医疗器械的基本知识,增强用药安全意识和鉴别能力,自觉抵制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要建立便捷畅通的假劣药品、医疗器械举报和信息反馈渠道,加大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处理各种售制假劣药品的案件,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良好的用药环境。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管资源,科学运用监管手段,不断提高监督网络的监管效能,鼓励支持药品批发企业在农村建立药品配送网络和药品零售网点,不断扩大药品配送覆盖率,建立质量可靠、运行稳定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
各级卫生部门要加大对无证行医的整治力度,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抓好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监管工作,推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相互衔接、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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