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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4)责任分解落实原则:将污染减排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年度、部门、地区,将减排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
  (5)可达性原则:减排计划的编制要充分考虑各地实际、企业污染物减排责任和任务落实要兼顾需求的实际可能。各项对策措施要具有可操作和可实施性。在综合考虑新增量的基础上,做好新增量、存量、减排量之间的系统分析。
  4、口径和范围
  基准年:本计划编制的基准年为2005年,同时分析2006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增减变化情况。
  总量排放基数与范围:主要污染物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确定的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两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2)。200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按照统计数据确定。未纳入统计口径的污染物总量不作为减排计划的编制重点(如面源、农业源),不产生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动态变化的工程措施不纳入计划(如生活垃圾处理厂),同时强调属地原则。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现状分析及预测
  (一)现状分析
  200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56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为3.09万吨,生活排放量为1.47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1万吨(不包括宝二电公司),其中工业排放量为3.5万吨,生活排放量为0.6万吨。
  2006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9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为3.2吨,生活排放量为1.7吨,总量比上年增加0.34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4.9万吨(不包括宝二电公司),其中工业排放量为4.45万吨,生活排放量为0.45万吨,总量比上年增加0.8万吨。
  (二)污染物排放预测
  1、社会经济增长、城镇人口及能源消耗预测
  (1)城镇人口增长预测
  据环境统计数据,2005年城镇常住人口为93.34万人,2006年城镇常住人口比2005年增加1.34%,根据宝鸡市“十一五”规划,2010年全市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预测“十一五”期末城镇常住新增人口为9.24万人。
  (2)经济增长预测
  2005年全市GDP为415.79亿元,根据宝鸡市“十一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预测,“十一五”期间经济发展增长率每年为12%。
  (3)能耗指标及煤炭消耗量预测
  2005年全市万元GDP能耗为1.46吨标煤,按“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发展能耗每年削减4.5%的规划目标,到“十一五”期末削减22%计算,2010年万元GDP能耗为1.15吨标煤。2005年一次性能源消耗为607.05万吨标煤,按全市GDP每年12%的增长率及能耗4.5%的削减率计算,2010年一次性能源消耗为841.56万吨标煤,比2005年增加234.51 万吨标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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