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报阶段
2008年8月。在全面达标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验收管理办法的要求,由市爱卫会向省及全国爱卫会提出申报,并做好迎接暗访、调研和评审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也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形象工程,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工作组、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市方案要求,制定实施意见,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卫工作方案,明确领导、具体部门、工作人员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认真抓,确保我市创卫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动员。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创卫意识普及创卫知识。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专栏和专题节目,宣传创卫的重要意义、国家标准要求、我市的工作方案、卫生法律法规、除害防病等,引导市民关心创卫、支持创卫、参与创卫,享受创卫成果带来的和谐、文明、健康。要在繁华街道、社区、窗口单位等人流量大的区域设置大型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提示人们注意维护公共卫生,规范市民生活行为,使创卫活动成为人人皆知、个个参与的自觉行动。
(三)市区协调发展。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卫生城区协调发展,按照“属地管理块块抓、分级管理层层抓、行业管理条条抓”原则,既要发挥各区政府的职能作用,又要抓好成员单位系统工作,以市带区,以区促市,整体推进。
(四)突出重点工作。有关部门要对市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集贸市场、“五小”行业进行全面调查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方案,完成突击整治任务。
(五)坚持依法治市。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中,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文明执法。
(六)抓好卫生达标工作。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百佳单位、百佳社区和十佳街办评比工作,是创卫活动的“细胞”工程,也是创卫活动能否形成社会效益的关键。各区、各街办要按照标准要求,抓好驻地单位、社区和街办卫生达标工作,凡是卫生不达标的单位和社区不能评为绿色单位及文明单位;绿色单位和文明单位卫生不达标的,取消其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