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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范世康(市委宣传部部长)
      李俊明(市委常委、副市长)
      荣 彤(副市长)
      张春根(副市长)
      张 政(副市长)
      刘春生(太原警备区副司令员)
  常务副组长:张 政(兼)。
  领导组下设七个专业组:
  (一)环境保护和市容环境卫生组
  组 长:李俊明(兼)
  副组长:孙荣琨(市建管委主任)
      梁丽明(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王建勋(市市政局局长)
      郭治明(市规划局局长)
      朱茂生(市市容环卫局局长)
      张 波(市园林局局长)
      张晓军(市建管委副主任)
      孙占良(市环保局纪检组长)
  职责:围绕城市道桥、绿化等基础建设和棚户区改造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居民区卫生综合整治(城乡清洁工程)。全面完成国家标准要求的市容环境卫生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二)市场卫生组
  组 长:张 政(兼)
  副组长:王拴成(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赵喜顺(市商务局局长)
      李文学(市卫生局局长)
      朱茂生(市环卫局局长)
      张 利(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建国(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局长)
      赵 勇(市工商局副局长)
  职 责:对城区范围内市场进行专项整治,完善市场卫生设施,规范经营秩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三)河道干渠湖泊卫生组
  组 长:张春根(兼)
  副组长:都 洁(市水务局局长)
      张 波
      王建勋
  成 员:刘新平(市水务局副局长)
      吕丛标(市园林局副局长)
  职 责:组织对市区范围内河道、干渠、公园湖泊、缓洪池进行专项治理,达到国家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市政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
  (四)行业卫生组
  组 长:张政(兼)
  副组长:李文学
      吴国荣(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广局局长)
  成 员:都 洁
      王新明(市农业局局长)
      赵喜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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