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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城林带提档增绿工程的实施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城林带提档增绿工程的实施意见
(并政发〔2008〕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市政府决定对现有环城林带进行提档升级,高标准建设环城生态景观林带。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实施原则
  (一)以人为本、突出景观。环城高速沿线按照城市景观大道理念进行规划建设;在居民区周围营造绿色舒适人居环境,突出景观效果。
  (二)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根据自然地形,及土壤等条件,种植适宜的经济林或生态林。适宜地段大面积大规格种植桃、杏、枣、苹果、山楂等,营造经济林景观。小店、晋源、尖草坪区,清徐、阳曲县等地势较平坦的地段,大苗栽植,一年成林,一次成景。
  (三)多方筹措、合作共建。互通、隔离栅内由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绿化,并按照景观林带标准规划设计组织施工。沿线荒山绿化争取省林业厅项目支持。
  (四)以奖代补、打造精品。市政府对各县(区)环城林带建设实施奖代补政策。施工完成经市验收合格,高标准、高质量的,按实际投入予以奖补。
  二、实施要求
  (一)各实施部门、单位实施要本着高起点规划、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实施、大规模造林、突出景观效果的原则,力争一次成林,尽快发挥生态、景观作用。实施环城林带提档增绿工程的同时,将阳曲县、清徐县、小店区、晋源区辖区内的高速公路绿化纳入工程建设范围。在高速公路沿线隔离栅外200米以内、互通口及收费站广场条件较好的地方,要按照滨河东路建设理念进行规划建设,交通沿线醒目地段合理配置树种,突出景观效果。已移交省交通部门实施的路段因各种原因未能实施的,由辖区政府组织实施、管护;未移交省交通部门的路段,由辖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二)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荒山第一山脊线,根据适地适树原则栽植大苗,针叶树高度不低于1.5米,阔叶树胸径不低于5厘米,并合理密植。适宜种植经济林的种植经济林。各区片重点林为:小店区东山万亩经济林,迎泽区新沟生态休闲区,杏花岭区大脑山山地森林公园,东山民兵义务植树基地,尖草坪区大肚梁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万柏林区黄坡生态景观林建设和晋源区蒙山大佛风景区。除此之外,各县(区)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2-3块重点林片。清徐、阳曲县要确定各自的重点工程,按照山地森林公园和观光旅游标准,打造一批精品生态景观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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