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搞好督导检查。对企业因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承诺内容未兑现而违反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尤其是对“三违”现象,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3积极帮扶,整体提高。各级各部门要着眼实际,召集(招聘)相关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帮扶工作组,对安全生产基础薄弱、“三项制度”建设不规范、问题多的单位,帮助其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以达到本级、本区域企事业单位落实承诺制度水平整体提高。
(四)评估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市安委办依据省安监局统一制定的“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工作评估实施细则,组织对各地、各部门“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场逐项打分,根据评估得分情况,衡量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是否达到总体目标要求。评估结果记入各级、各部门年度考核成绩。对总体评估优秀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总体评估不合格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派驻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督办,限期达到标准和要求。
(五)兑现落实阶段(全年)
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是贯穿“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的主要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在推动企事业单位兑现承诺上想实招、用实劲,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事故现场分析会等形式,帮助企事业单位对照先进找差距,重点查找“三项制度”建设层面存在的缺陷、承诺内容兑现落实不到位、“三违”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典型案例,现身说法,督促各企事业单位针对本单位实际,查找不足,排查隐患,改进工作,切实解决自身存在问题。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对建立的“三项制度”,企业要统一装订成册,下发给企业内部所有干部职工,做到人手一册;要开展全员“三项制度”的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计划和承诺内容兑现落实进度表,在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投入,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设施设备和技术改进以及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等方面,逐项抓好落实。
四、措施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