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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榕政办〔2008〕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施行《条例》准备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建立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
  召集人:瞿理明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林恒增   市政府副秘书长
      连仲恺   市教育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陈诚文   市监察局副局长
      朱光华   市物价局局长
      陈梅良   市文化局局长
      方玉琳   市财政局副局长
      高 颐   市编办副主任
      黄 震   市人事局副局长
      张华利   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检组长
      柯发祥   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
      林敬金   市国资委副主任
      曲鲁闽   市卫生局党组成员
      岗永红   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魏劲平   市人口与计生委副调研员
      林水华   市国家保密局局长
      蔡光荣   市档案局副局长
      潞 江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赵彦邦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朱汉民   市政务信息中心主任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继任者自然接任,不另行文。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主任由市府办秘书一处鲍一高处长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职责
  (一)根据《条例》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讨论研究我市贯彻实施意见。
  (二)了解掌握情况,沟通协调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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