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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公安局等关于2008年泸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考评工作迎检方案的通知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公安局等关于2008年泸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考评工作迎检方案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8〕35号)


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市公安局、市规建局、市城管局《关于2008年泸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考评工作迎检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六日

2008年泸州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
考评工作迎检方案
(市公安局 市规建局 市城管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2008年3月1日至3月20日,省公安厅、省建设厅代表省畅通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初评专家组对我市2006、2007两年实施畅通工程情况进行考评。为保证我市B类城市二等管理考评达标及迎检工作的有序组织,保持我市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面貌,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副市长张显富为组长的泸州市2008年实施“畅通工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交警支队,电话:2507166),由市公安局副局长何文君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两个工作组,一是市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联合执法工作组,二是畅通工程自评资料调查汇编及联络工作组。
  二、初评专家组检评相关事项
  (一)检评工作范围
  1.城区实施畅通工程情况。标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7年版)和《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说明》(2007年版);
  2.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规范使用情况。标准:《公安部关于规范使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知》(公通字〔2007〕54号);
  3.2007年9月21日后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情况。标准:《关于调整畅通工程事故预防指标的通知》(公交管〔2007〕180号)。
  (二)检评工作步骤和方法
  1.2008年2月20日前,向省公安厅交管局秩序处报2006、2007年实施畅通工程情况总结(含书面材料、总结数据统计表);
  2.2008年3月1日前,向省公安厅交管局、省建设厅城建处报《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自评表》;
  3.2008年3月1日至3月20日,初评组莅泸考评;
  4.
  考评方法:主要是听取汇报(两年情况汇报)、查阅资料(依据评价体系逐项准备的对应数据材料)、实地检查(重点是城区秩序畅通、标志、标线完善)、征求群众意见(“五进覆盖率”调查问卷)。针对评价体系内指标,除查看准备的资料外,还将对部分数据进行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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