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2008年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8〕3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08年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08〕17号)精神,为加强2008年春季开学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把做好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开学工作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实
各区县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研究本地本校春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安全工作的重、难点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工作,确保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灾地区的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学校抗灾减灾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好抗灾减灾经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为受灾学校的抗灾减灾工作提供帮助和支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学校抗灾减灾工作放在当前教育工作的首位,安排部署好学校抗灾减灾工作。
二、突出重点,防患未然,切实做好抗灾减灾和安全稳定工作
一是要加强对学校校舍、围墙、堡坎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做好危房、危坎、危险设施的除险加固工作,重点加强对农村小学校舍、小青瓦房、三无校舍、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厕所、锅炉房等的排查,如果发现隐患,要尽快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排除,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二要加强对学校基础生活设施的安全和事故隐患检查,加强学校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关键设施的安全保卫和防护,保证学校生活和教学设施设备在安全的情况下正常运行。三要认真做好流行病、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各校要在开学初对学生进行一次疾病排查,发现流行病、传染病苗头,要及时采取隔离治疗措施,防止大面积流行。要认真组织好学校及周边环境消毒、学生服用大锅药、预防接种等各项防控工作。四是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开学后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五是关心学生生活,做好生活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要采取措施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保证学生食堂饭菜质量,确保学生生活不受影响和校园秩序正常。六是要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形成政府及职能部门干部、学校教职工人人都是安全工作者,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