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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2008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坚持创建与巩固相结合,重在监管和提高质量。各级各类卫生先进单位是爱国卫生工作的基础,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对卫生先进单位创建首先要把好"进口"关,年初要做好规划,加强培训、服务、指导,要重质量,不片面追求数量;对已建成的卫生先进单位,要防止回潮滑坡,加强日常监管,采取明查暗访等复查监管方式,按时限复查,并扩大复查面。对卫生单位质量严重滑坡的,要按规定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撤销荣誉称号。各区县要按照省爱卫会的要求,积极开展卫生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社区卫生水平不断提高。
  二、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为开展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和2007年9月山西晋城全国农村爱国卫生工作现场会要求,以及省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强化农村爱国卫生工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以村容整洁为目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区县政府和有关委员部门,要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加大投入,加强村社道路建设及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建设,认真做好垃圾、污物、污水的收集清运处理;广泛发动村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认真解决当地存在的脏、乱、差问题,清除房前屋后的垃圾,整治废旧坑(水)塘和露天粪坑,疏通排水沟渠,清理村内私搭乱建,使整治后的村容村貌整洁优美,农民素质明显提高,文明风尚得到展现。

  (二)以改水改厕为突破口,争创各级卫生村。各区县政府要抓好相关涉农改水改厕项目的有机结合与捆绑实施,要引导农民消费观念的转变,积极主动开展改水改厕。要采取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扩大卫生饮用水和卫生厕所的覆盖面。要继续开展省、市、区县级农村改厕示范村活动,凡有改水改厕项目的区县要落实配套经费,认真组织实施,达到项目验收标准。要加强农村饮用水源的保护和农村自来水厂(站)的管理,积极争创四川省先进自来水厂。要通过开展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改水改厕、除四害的实际成效创建一批各级卫生村。

  (三)以创建卫生镇为载体,促进农村卫生面貌的改观。各区县政府要选择规模较大、功能较为完善、经济发展较好、辐射面较广的集镇,开展各级卫生镇的创建活动,树立农村卫生的典范,带动广大农民群众卫生意识的提高和卫生行为的改变,进一步推动集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对已建成的省、市级卫生镇,各区县爱卫会要加强日常监管,防止滑坡回潮。市爱卫会将不定期的进行明查暗访,并组织交叉检查,以巩固提高各级卫生镇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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