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2008年为农牧民办实事工作计划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2008年为农牧民办实事工作计划的通知
(青政办[2008]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卫生厅《关于2008年为农牧民办实事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一月八日

2008年为农牧民办实事工作计划
(省卫生厅  二00八年一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缩短城乡卫生服务差距,服务基层,有效解决农牧民群众病有所医的问题,不断提高农牧民健康水平,按照“整合项目,集中力量,统筹兼顾,突出民生”的原则,2008年多渠道筹资2.28亿元,为农牧民健康办10件实事。
  一、具体内容
  (一)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扩大农牧民受益面。
  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补助标准,增强新农合保障能力,提高农牧民群众受益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由人均54.3元增加至人均 104.3元。
  (二)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参保率达到80%以上。
  (三)大力改善农村牧区卫生服务条件。
  1、投资3170万元,改扩建8个县医院,2个中藏医医院,5个县级妇幼保健院(站),34个乡镇卫生院。
  2、筹资2050万元,实施乡镇卫生院设备装备项目,为185个乡镇卫生院配备13种常规诊疗设备。
  (四)完成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
  全面完成1637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设立村卫生室专项补助资金,改善村卫生室医疗条件。
  (五)加强农牧区适宜卫生人才培养。
  实施农牧区实用型人才“两培双带”项目和香港李兆基万名乡村医生培训项目,培训3000名县、乡、村卫生技术人员。
  (六)提高农村牧区中藏医药服务能力。
  实施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建设项目、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大力开展中藏医药进农村活动,为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中藏医药特色设备,让农牧民群众就近就便享有简便验廉的中藏医药特色服务。
  (七)改善农牧区妇幼卫生保健状况。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