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和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
(泸市府办函〔2008〕27号)
各产煤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今年,由于受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煤矿安全隐患增加,电煤供应形势特别紧张。为确保节后煤矿安全复产和煤炭供应,现就切实做好灾区供电线路受损煤矿安全生产和节后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灾区供电线路受损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由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影响,古蔺、叙永县大部分乡镇供电中断,给煤矿生产和安全保障带来了极大困难。虽然多数煤矿采取了许多紧急措施,抢运柴油,启动煤矿备用柴油发电机,临时解决了煤矿井下供风和抽水等问题,但部分矿井还是出现了风机、水泵停运等情况,造成井下瓦斯集聚、水位上升淹井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给春节后复产带来了重大威胁。古蔺、叙永两县政府要高度重视这些困难和问题,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监局要求,组织专门技术力量,对因受灾停电的煤矿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分类进行有效处置。对因供电中断而未进行抽风、抽水的煤矿,要制订专门的瓦斯、水患处理方案,在安全可靠、组织有序、应急预案落实的条件下,有组织、有保障地进行瓦斯抽排和积水处理,确保复产工作快捷安全。
二、加强停产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产煤县政府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煤矿节后复产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组成复产验收工作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加强对春节后煤矿复产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做到关口前移,突出重点,抓好薄弱环节,分级落实责任,包干到矿,责任到人,加强煤矿复产验收工作的协调和服务;二是督促、指导各煤矿企业制订具体的复产验收工作方案,明确复产验收工作目标、任务、重点、进度、程序和质量要求,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三是逐矿制定复产验收计划,排出验收时间表,确保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及时复产。
三、加强复产验收管理,落实煤矿法定代表人的复产验收责任
要全面落实煤矿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实际控制人)作为复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复产验收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工作。一是煤矿企业要召开复产验收工作动员会,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使每一位职工尽快将全部心思投入到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来;二是加强复产前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新上岗、转岗、轮岗人员培训,提高岗位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技能。每个煤矿必须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完善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进行再贯彻、再学习。作业规程和措施的贯彻学习,必须做到一个不漏(含新工人,一般节后新工人较多),并做好记录备查。必须按规定进行相关培训,培训期限、内容符合要求并经考试(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是要安排经验丰富的工人对冒顶和片帮进行探查处理。要落实专门措施,高度重视恢复送电、供风、瓦斯排放和排水工作,确保复产准备工作安全,并组织进行一次自检,对检查不合格项进行整改后,方可上报复产验收,为顺利通过复产验收和尽快投入生产创造条件。